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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減免

低收同學床位申請及住宿費減免申請方式

身分別 床位申請方式及時間 住宿費減免申請時間
大學部 新生 請參加大學部新生床位申請作業
  • 申請作業公告時間: 約8月中上旬。
  • 洽詢分機: 86355
開學後依公告作業時程及方式申請各期別減免。
洽詢分機: 86340
舊生 請參加大學部特殊床位申請作業
  • 申請作業公告時間: 約1月中上旬
  • 洽詢分機: 86355

開學後依公告作業時程及方式申請各期別減免。
洽詢分機: 86340

研究所 新生
  1. 抽籤作業公告前:優先安排。
  2. 抽籤作業公告後至八月底: 視床位狀況協助優先遞補。
  • 抽籤作業公告時間:約5月上旬
  • 洽詢分機: 86357
首次申請床位通過時,繳交證明文件辦理該期別住宿費減免。
爾後則逕依公告作業時程及方式申請各期別減免。
洽詢分機: 86340
已住宿舊生 自行進行線上續住申請
  • 續住申請公告時間: 約4月上旬
  • 洽詢分機: 86357
開學後依公告作業時程及方式申請各期別減免。
洽詢分機: 86340
未住宿舊生 每年開放線上續住申請(約4月)前提出。
洽詢分機: 86357
首次申請床位通過時,繳交證明文件辦理該期別住宿費減免。
爾後則逕依公告作業時程及方式申請各期別減免。
洽詢分機: 86340

申請注意事項:

  • 1.         住宿生申請減免時,須檢附以下資料:
    • (1)    本人之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本證明開立單位須為鄉鎮市區公所、效期須在開放申請之期別年度內。
    • (2) 前一學期總成績平均達60分之成績單正本。入學新生第一學期得免附。
  • 2.         住宿生於公告該期別作業時間內完成申請、確認符合減免申請資格後,即可辦理該期別住宿費減免,減免金額為該身分別基本住宿費,如入住宿舍之住宿費超過減免額度,僅須補繳差額即可。例: 大學部女同學申請宿舍費減免,依據本組網頁公告之住宿費用,女生宿舍最低住宿費為勝二舍,每學期住宿費為新臺幣(以下同)7,220元,若女同學入住宿舍為勝九舍,每學期住宿費8,370元,僅須繳交住宿費差額8,370-7,220 =1,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