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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宿舍進住及住宿費繳費相關事項

主旨:公告115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宿舍進住及住宿費繳費相關事項。 (車輛進入校園許可證,PDF檔)

說明:

一、    本公告適用對象

二、    各身分別住宿生進住起始日及服務時間:

  • (一)    大學部新生、轉學新生:
    • 115年8月28日、8月30日 09:00-12:00、13:00-17:00。
    • 115年8月31日起之上班日09:00-12:00、13:00-17:00。
  • (二)    舊生、本籍研究所新生且未申請暑假住宿者:
    • 115年9月4日、9月6日 09:00-12:00、13:00-17:00。
    • 115年9月7日起之上班日09:00-12:00、13:00-17:00。
  • (三)    115年暑假全期留宿者,請依暑宿離宿搬遷時程遷入115學年度宿舍床位。(依住宿服務組最新公告為準)

三、    住宿費自115年8月10日起(大一新生8月24日起)開放繳費,請於住宿費繳費帳單期限內完成繳費;若申請提前進住或暑假轉換宿者,務必於進住前先完成住宿費繳費。

  • (一)    繳費方式:請自行登入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下載住宿費繳費單,並依指定方式繳費。注意事項:
    • 1.    代收類別:146572。
    • 2.    境外生(含僑生、陸生、外籍生)之“身分證字號”欄位為學號、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碼3者其中之一。
    • 3.    “識別碼”欄位請轉換為7位數之民國年。西元年減去1911即為民國年,格式為YYYMMDD(共7碼,YYY為民國年),例如民國95年05月03日請填入0950503。
    • 4.    若無法下載住宿費繳費單,請電洽本組協處(分機86340)。
  • (二)    至繳費期限仍未繳交住宿費並出示繳費證明(或就學貸款對保單、減免證明)者,依《宿舍管理規則》第九條記宿舍違規記點5-10點,與《住宿契約書》第九條處置。

四、    進住時請主動出示下列文件,始受理進住手續:

  • (一)    附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 (二)    住宿費繳費收據或115年低收入戶證明、就學貸款對保單。
  • (三)    線上住宿資料表。請於進住前至系統連結填寫。

五、    提前進住申請:若有如有提前進住需求者,請參閱提前進住公告,申請網址:(連結)

六、    其他注意事項:

  • (一)    115學年度第一學期住宿時間至116年1月11日中午12時止。
  • (二)    取消115學年度住宿床位:
    • 1.    115年暑假有留宿者:請於暑宿離宿搬遷時程公告離宿期限前,親洽住服組辦理,需繳交行政手續費新臺幣250元,若於暑假公告離宿期限後辦理退宿者,住宿費用自暑假公告離宿期限起算,須完成住宿費繳納後才能辦理退宿,並依「國立成功大學學生住宿契約書」第八條,以及「國立成功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第七條與第十三條辦理。
    • 2.    115年暑假未留宿者:即日起至各身分別進住起始日前,親洽住服組辦理,需繳交行政手續費新臺幣250元。各身分別開放進住日起洽本組辦理退宿者,須完成住宿費繳納後才能辦理退宿,並依「國立成功大學學生住宿契約書」第八條,以及「國立成功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第七條與第十三條辦理。

七、    學生宿舍住宿資訊請洽各所宿舍輔導員或參閱以下網頁資訊:連結

八、    業務承辦人: 林小姐。聯絡方式:HSD86353@gmail.com,06-2757575#86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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