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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暑假住宿申請(05/19-05/26線上全期、人工短期詳參附表1-2)

主旨:公告學生宿舍115年暑假住宿申請作業,詳如說明及附表資料。

說明:

一、    為維護住宿生權益並有效利用床位,115年暑假住宿分為線上申請與人工申請。各身分別之申請方式、住宿安排順位與原則、申請日期、申請步驟、床位查詢、取消或異動申請之辦理時間與方式及計費標準…等,請參閱<附表1-1>、<附表1-2> 。

二、    申請說明及注意事項: 

  • (一)    線上申請: 
    • 1.    線上申請限暑假全期住宿,詳情請參閱<附表1-1>。
    • 2.    申請時間: 115年5月19日上午10時至115年5月26日上午10時。 
    • 3.    暑假留宿申請 請點連結
  • (二)    人工申請: 
    • 1.    各身分別申請時間: 請參閱<附表1-2>。
    • 2.    申請方式: 請洽宿舍輔導員申請。學生宿舍輔導員資訊
  • (三)    因住宿資料或歷年住宿相關費用(含電費及行政手續費…等)繳交異常而無法申請者,須於115年5月19日上午10時前完成銷點或繳費且向本組出示銷點或繳費證明,始得開放線上申請權限,逾時恕不受理。
  • (四)    不開放住宿區域: 請參閱<附表2-1>。 表列區域床位因將進行整修工程或提供各項交流活動使用,無法開放暑假住宿。114學年第2學期或115學年第1學期居住於表列區域居民仍可申請暑假留宿,並將安排至同棟其他區域寢室空床住宿,床位不足時將安排至其他宿舍。 
  • (五)    各項重要日程: 114學年第2學期離宿、115年暑假住宿搬遷、115學年第1學期開放入住日期與各相關注意事項請參閱<附表2-2>、<附表2-3>。
  • (六)    依本校學生宿舍寒暑假住宿要點第五點,申請留宿者,除單人房之房型外,皆以安排集中住宿為原則。
  • (七)    如有個人物品須留置寢室,即須申請留宿;未申請留宿者,一律清空,不得放置個人物品。未申請留宿之空床由住宿服務組統一運用。
  • (八)    暑假住宿期間,將進行不定時抽查。如查獲未申請暑假住宿亦未清空個人物品或未經申請核准自行進住者,將依住宿相關管理規定及學生獎懲要點處理。暑假住宿期間,受勒令退宿處分者,其已繳納之住宿費不予退費。
  • (九)    本申請後續如有異動,應以最新公告為準。

三、    繳費注意事項:

  • (一)    暑假全期住宿: 
    • 1.    住宿費收費標準,電費另計。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不含寒暑假住宿;符合低收減免資格者,請先繳費,後續再依本組公告說明辦理減免金額退費。
    • 2.    繳費日期:115年6月5日起至115年6月29日止。請務必於前述開放繳費時間繳畢住宿費用並於115年6月29日17時前向宿舍服務人員出示繳費證明。依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第九條,逾時將有違規記點,記點方式: 
      • (1)    於115年6月30日起繳費並出示收據者,記違規點5點;
      • (2)    於115年7月7日起繳費並出示收據者,再加記違規點5點。
    • 3.    繳費方式:請逕至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請點連結)列印繳費單後,依指定方式繳費。逾繳費期限,須持繳費單至臺銀臨櫃繳費或以ATM轉帳繳費。
    • 4.    繳費單列印注意事項: 
      • (1)    代收類別代碼: 146572
      • (2)    境外生(含僑生、陸生、外籍生)之“身分證號”欄位為學號、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碼3者其中之一。
      • (3)    “生日”欄位請轉換為7位數之民國年。西元年減去1911即為民國年。
      • (4)    如無法登入,請洽住服組承辦人董小姐,分機86340、EMAIL: em86340@email.ncku.edu.tw。   
  • (二)    短期住宿: 
    • 1.    住宿費收費標準: 分棟計價,各棟每日住宿費單價: 請點連結。電費另計。
    • 2.    繳費日期:應於核定入住日前或申請時繳畢並向宿舍服務人員出示繳費證明,如有異動則依輔導員通知為準。辦理進住時須出示繳費收據。逾時將有違規記點,記點方式:
      • (1)    逾核定入住日出示繳費收據者將依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第九條記違規點5點;
      • (2)    逾核定入住日後一周出示繳費收據者再加記違規點5點。
    • 3.    繳費方式:請逕至自動繳費機或線上繳費平台(請點連結)繳費或依輔導員說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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