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暑假住宿申請(5/21-5/28線上全期)
主旨:公告113年學生宿舍暑假住宿申請作業,詳如說明及附表資料。
說明:
一、 為維護住宿生權益並有效利用床位,113年暑假住宿分為線上申請與人工申請。各身分別之申請方式、住宿安排順位與原則、申請日期、申請步驟、床位查詢、取消或異動申請之辦理時間與方式及計費標準…等,請參閱<附表1-1>、<附表1-2> 。
二、 申請說明及注意事項:
- (一) 線上申請:
- 1. 線上申請限暑假全期住宿,詳情請參閱<附表1-1>。
- 2. 申請時間: 113年5月21日上午10時至113年5月28日上午10時。
- 3. 申請網址: https://dorm.osa.ncku.edu.tw/index_ws.php。
- (二) 人工申請:
- 1. 各身分別申請時間: 請參閱<附表1-2>。
- 2. 申請方式: 請洽宿舍輔導員申請。https://housing-osa.ncku.edu.tw/p/412-1052-9830.php?Lang=zh-tw#cc2。。
- (三) 因住宿資料或歷年住宿相關費用(含電費及行政手續費…等)繳交異常而無法申請者,須於113年5月21日上午10時前完成銷點或繳費且向本組出示銷點或繳費證明,始得開放線上申請權限,逾時恕不受理。
- (四) 不開放住宿區域: 請參閱<附表2-1>。 表列區域床位因將進行整修工程或提供各項交流活動使用,無法開放暑假住宿。112學年第2學期或113學年第1學期居住於表列區域居民仍可申請暑假留宿,暑假期間將由輔導員安排至同棟其他區域寢室空床住宿,床位不足時將安排至其他宿舍。
- (五) 各項重要日程: 112學年第2學期離宿、113年暑假住宿搬遷日期、113學年第1學期開放入住日與各相關注意事項請參閱<附表2-2>、<附表2-3>。
- (六) 申請暑假留宿者,為避免單一寢室一人獨自留宿、遇身體不適或緊急狀況無室友相互照應,本組將機動視留宿申請狀況,調整留宿寢室。
- (七) 如有個人物品須留置寢室,即須申請留宿;未申請留宿者,一律清空,不得放置個人物品。未申請留宿之空床由住宿服務組統一運用。
- (八) 暑假住宿期間,將進行不定時抽查。如查獲未申請暑假住宿亦未清空個人物品或未經申請核准自行進住者,將依住宿相關管理規定及學生獎懲要點處理。暑假住宿期間,受勒令退宿處分者,其已繳納之住宿費不予退費。
- (九) 本申請後續如有異動,應以最新公告為準。
三、 繳費注意事項:
- (一) 暑假全期住宿:
- 1. 住宿費收費標準: https://housing-osa.ncku.edu.tw/p/412-1052-2428.php?Lang=zh-tw。電費另計。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不含寒暑假住宿;符合低收減免資格者,請先繳費,後續再依本組公告說明辦理減免金額退費。
- 2. 繳費日期:113年6月7日起至113年6月24日止。請務必於前述開放繳費時間繳畢留宿費用。逾時將有違規記點,記點方式:
- (1) 於113年6月25日起繳費並出示收據者,將依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第九條記違規點5點;
- (2) 於113年7月2日起繳費並出示收據者,再加記違規點5點。
- 3. 繳費方式:請逕至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https://school.bot.com.tw/newTwbank/StudentLogin.aspx)列印繳費單後,依指定方式繳費。逾繳費期限,須持繳費單至臺銀臨櫃繳費或以ATM轉帳繳費。
- 4. 繳費單列印注意事項:
- (1) 境外生(含僑生、陸生、外籍生)之“身分證號”欄位為學號、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碼3者其中之一。
- (2) “生日”欄位請轉換為7位數之民國年。西元年減去1911即為民國年。
- (3) 如無法登入,請洽住服組承辦人董小姐,分機86340、EMAIL: em86340@email.ncku.edu.tw。
- (二) 短期住宿:
- 1. 住宿費收費標準: 每人每日150元,電費另計。
- 2. 繳費日期:應於入住前或申請時繳畢,如有異動則依輔導員通知為準。辦理進住時須出示繳費收據。逾時將有違規記點,記點方式:
- (1) 逾申請進住日出示繳費收據者將依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第九條記違規點5點;
- (2) 逾申請進住日後一周出示繳費收據者再加記違規點5點。
- 3. 繳費方式:請逕至自動繳費機繳費或依輔導員說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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