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境外生具本國籍者,校內住宿費補貼申請作業
主旨: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境外生具本國籍者,校內住宿費補貼申請作業。
說明:
一、 適用對象:境外生具本國籍者。
二、 申請時間:115年2月25日(三)上午10時至115年3月20日(五)上午10時止。
三、 申請網址:連結請點我。
四、 申請資料暨方式說明:請依據說明三辦理期限,備齊下列資料後上網申請,逾期恕不受理,審核結果將另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
- (一) 申請人之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 (二) 申請人之郵局或銀行存簿封面影本。
- (三) 114學年度第二學期住宿費繳費收據。
五、 「行政院補貼校內住宿費」額度說明:每名校內住宿學生最高補貼5,000元/學期。
六、 注意事項:本補貼額度係提供114年度第二學期全期住宿者,若學生於學期中途退宿,須依住宿週數繳回補助款,並繳交住宿費差額,實際費用依住宿服務組計算為主。
七、 業務承辦人董小姐,聯絡方式:(06)275-7575 轉分機86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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