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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班舊生】114學年度特殊床位申請(114/02/18 10:00 AM-114/02/26 10:00 AM)

主旨:公告114學年度學士班特殊床位申請作業及注意事項。

說明:

一、114學年度住宿期間: 114年09月中旬起至115年06月中旬止(含115年寒假),不含暑假期間(114年07月至08月及115年07月至08月),暑假如有住宿需求,須另依公告說明進行申請。

二、特殊床位保留申請網址:https://dorm.osa.ncku.edu.tw/index_spstu.php

三、申請時間:114年02月18日上午10時至114年02月26日上午10時止。

四、學生宿舍住宿收費及規格網址: https://housing-osa.ncku.edu.tw/p/412-1052-2428.php?Lang=zh-tw

五、申請資格:

  • (一) 符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第四條,申請期間為在學之學士班一、二、三年級;含建築系建築設計組四年級;醫學系、藥學系及牙醫系四至五年級學生,且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需求單位或個人提出申請,經特殊床位申請審核小組覆審,簽請學生事務長核定後保留床位資格:
    • 1.身心障礙學生:持有新舊制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所核發之鑑定證明書者。若有無法自理生活起居等特殊事由,需家長或特定人員陪同住宿,學生得提出申請,經資源教室評估,會同相關單位召開專案會議通過,經學生事務長簽准後,方可實施。陪同住宿最長以一學年為限,期滿得再提出申請。陪同住宿者,收費標準比照本校學生。
    • 2.配合本校學年或學期起訖來校之校級、院級或系級交換學生。
    • 3.持有社政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 4.外籍生。
    • 5.家庭突遭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持有社政相關證明者。
    • 6.擔任學生宿舍自治委員會委員或秘書。
    • 7.其他有特殊情形並附證明者。欲以本款資格申請者,請逕自下載學生報告書,敘明特殊情形,並檢附證明文件。
    • 8.僑生。
    • 9.設籍外離島並畢業於外離島高級中等學校。
  • (二)無待繳住宿相關費用。若尚有待繳費用且欲申請114學年度特殊床位保留,請於114年02月18日上午10時前繳畢費用,並主動出示相關證明予住宿服務組,逾時視同放棄。住宿相關費用待繳狀況查詢網址: https://dorm.osa.ncku.edu.tw/index_schleave.php
  • (三)無宿舍違規記點。曾住宿本校學生宿舍並有違規記點未完成銷點者,請於114年02月18日上午10時前完成銷點,並將銷點紀錄表送住宿服務組核查,逾時視同放棄。住宿記點記錄查詢網址:https://dorm.osa.ncku.edu.tw/index_dormstu.php
  • (四)開放申請期間非屬停權狀態,如曾住宿本校學生宿舍且因違反宿舍相關規定經核定停權者,須至停權期滿及完成銷點服務,始得進行各項床位相關申請。
  • (五)已完成本校衛生保健組規範之新生體檢。新生體檢記錄查詢網址: https://dorm.osa.ncku.edu.tw/index_hc.php

六、審核結果公告時間: 114年03月12日17時前,公告審核結果及申請通過者之住宿棟別,住宿棟別將透過系統抽籤分配,恕無法保證一定可以住宿在原住宿棟別。

七、注意事項:

  • (一)申請通過者須於04月10日至04月23日期間完成線上選填床位、確認住宿寢室及室友,不須參加03月14日至03月21日床位抽籤登錄作業。未完成床位選填者,視同放棄床位。
  • (二)申請通過者,如後續有住宿違規事項經核定並公告取消住宿資格或有學籍異動,如:休學、退學或畢業等狀況,將由住宿服務組逕取消其保留之床位。
  • (三)未於規範時間內完成申請或申請未通過者,如仍有住宿意願,請逕參加114學年度學士班舊生床位抽籤登錄或後續遞補作業。

八、    學士班床位承辦人員:許小姐,校內分機: 86355,電子信箱: z10212008@mail.nck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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