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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學期轉換宿申請(10/01 10AM-10/08 10AM)(申請結果:10/09)

主旨:公告本校學生宿舍113學年度第一學期轉換宿申請作業,詳如說明。

說明:

一、申請資格:具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床位之本校學生。惟特殊個案經專案申請核定安排於指定床位者,不開放轉換宿申請。

二、申請時間:113年10月1日上午10時起至113年10月8日上午10時止。

三、申請網址 https://dorm.osa.ncku.edu.tw/index_pc.php。申請後如需異動,請逕於申請開放時間內再次登入申請系統,修改申請選項即可。

四、申請注意事項:

  • (一)手續費:申請轉換宿成功者皆須繳交250元手續費。
  • (二)住宿費差價:以各棟宿舍之住宿周數比例計算。各身分別申請人之住宿費差價補退方式如下:
    • 1、非就學貸款生:
      • (1)需補差價者(註):住宿費差價併同250元行政手續費繳交。
      • (2)需退差價者:於申請人繳交本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學生證及身分證正面影本後,由住宿服務組統一造冊、送審,退費至申請人本人郵局帳戶。
    • 2、就學貸款生:住宿費差價補退請洽出納組。
  • (三)可申請選項及審核順位與審核方式:
    • 1.    兩人或多人申請互換:系統依其申請安排。
    • 2.    申請轉入指定寢室之空床位:系統依申請人數及床位狀況隨機安排。
    • 3.    申請轉入指定宿舍之空床位:系統依申請人數及床位狀況隨機安排。
    • 註: 因床位調度經補宿安排入住跨學制宿舍者,僅開放申請轉入所屬學制之宿舍。
  • (四)申請結果查詢時間:113年10月11日上午10時起。
  • (五)搬遷時間:113年10月11日13時起至113年10月18日16時30分。進住及離宿手續須於前述期間之工作日09:00-12:00 、13:00-16:30時段辦理。辦理步驟:
    • 1、辦理轉入宿舍寢室進住手續。
    • 2、進行轉換搬遷。
    • 3、辦理原住宿舍寢室離宿手續。
  • (六)如請訪客協助搬遷作業,須於該區域規定之訪客開放時間完成。
  • (七)鑰匙借用:各舍管理人員於查驗繳費收據後,依該舍鑰匙回收與發放規定作業。
  • (八)為免影響有住宿需求同學之補宿作業,轉換宿申請通過名單開放查詢後,申請成功者遷出後之空床位如已預定安排補宿同學進住,申請者不得取消轉換,須依申請結果及搬遷期程完成搬遷。逾期完成搬遷者,須依本校學生宿舍住宿契約書規定,加計自搬遷截止日起至完成搬遷日止,此期間每日200元之逾期歸還寢室費用。
  • (八)轉換宿申請未通過者,仍將維持原住宿棟別及寢室之住宿。
  • 註: 自動繳費機無法處理非5的倍數之金額,為便利轉換宿同學繳費,需補繳之住宿費差價如為非5之倍數的畸零數額,將統一進位為5的倍數。成功申請轉換宿且須補繳差價之同學如不同意此調整,可於113年10月11日17時前以電子郵件通知承辦人(ysluc@mail.ncku.edu.tw) 開立紙本繳費單,至住宿服務組領取繳費單後,持單至事務組核章、至出納組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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