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部】112學年度大學部特殊床位申請(112/03/06 10:00 AM-112/03/10 10:00 AM)
主旨:公告112學年度大學部特殊床位申請及注意事項。
說明:
一、112學年度住宿期間: 112年09月中旬起至113年06月中旬止,不含寒暑假期間(112年07月至08月及113年02月)。
二、特殊床位保留申請網址:https://dorm.osa.ncku.edu.tw/index_spstu.php。
三、申請時間:112年03月06日上午10時至112年03月10日上午10時止。
四、學生宿舍住宿收費及規格網址: https://housing-osa.ncku.edu.tw/p/412-1052-2428.php?Lang=zh-tw。
五、申請資格:符合以下所有條件者,得由原需求單位或個人提出申請,經特殊床位申請審核小組覆審,簽請學生事務長核定後保留床位資格。
- (一) 符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第四條資格學士班學生,申請期間為在學之學士班一、二、三年級;含建築系建築設計組四年級;醫學系、藥學系及牙醫系四至五年級學生,且具有下列各款身份者:
- 1.身心障礙學生:持有新舊制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所核發之鑑定證明書者或其陪宿生。
- 2.來校交換之國際學生。
- 3.持有社政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 4.外籍生。
- 5.家庭突遭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持有社政單位證明者。
- 6.擔任學生宿舍自治委員會委員或秘書。
- 7.其他有特殊情形並附證明者,請下載學生報告書,敘明特殊情形。
- 8.僑生。
- 9.設籍外離島並畢業於外離島高中(職)學校。
- (二)無未繳之住宿相關費用。有住宿相關費用欠繳者,如欲申請112學年度特殊床位保留,請於112年03月03日上午10時前繳畢欠費,並主動出示相關證明予住宿服務組,逾時視同放棄。住宿相關費用待繳狀況查詢: https://dorm.osa.ncku.edu.tw/index_schleave.php。
- (三)無宿舍違規記點。曾住宿本校學生宿舍並有違規記點未完成銷點者,請於112年03月03日上午10時前完成銷點並將銷點紀錄表送住宿服務組核查,逾時視同放棄。住宿記點記錄查詢:https://dorm.osa.ncku.edu.tw/index_dormstu.php。
- (四)開放申請期間非屬停權狀態,如曾住宿本校學生宿舍且因違反宿舍相關規定經核定停權者,須至停權期滿及完成銷點服務,始得進行各項床位相關申請。
- (五)已完成本校衛生保健組規範之新生體檢。新生體檢記錄查詢: https://dorm.osa.ncku.edu.tw/index_hc.php。
六、審核結果公告時間: 112年03月16日18時後,公告審核結果及申請通過者之住宿棟別分配。
七、注意事項:
- (一)申請通過者須於04月12日至04月25日完成線上選填床位、確認住宿寢室及室友,不須參加03月17日至03月24日床位抽籤登錄作業。未完成床位選填者,視同放棄床位。
- (二)申請通過者如後續有住宿違規事項經核定並公告取消住宿資格或有學籍異動,如:休學、退學或畢業等狀況,將逕取消其保留之床位。
- (三)未於規範時間內完成申請或申請未通過者,如仍有住宿意願,請逕參加112學年度大學部舊生床位抽籤登錄或後續遞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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