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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宿舍提前進住申請相關事項

主旨:公告1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宿舍提前進住申請相關事項

說明:

一、 申請說明:

  • (一)  申請資格:110學年度第二學期住宿生,不含來校交換生。惟有住宿費繳費紀錄異常者、開放申請期間屬停權狀態者,須待前述原因消除後始得申請。
  • (二)  開放提前進住之住宿日:111年2月7日至2月10日。
  • (三)  系統開放申請時間及注意事項:110年1月25日10時起至2月10日10時止。線上申請須於預定入住日前三個工作天完成。未於三個工作天前完成須繳交行政手續費250元。
  • (四)  申請網址:http://dorm.osa.ncku.edu.tw/index_overseas.php
  • (五)  住宿安排:由輔導員依床位狀況安排,須配合轉換宿搬遷。
  • (六)  取消或異動申請方式及收費標準:
    • 1、經通知住宿安排後:請洽輔導員辦理。須繳交250元行政手續費。
    • 2、自申請預定入住日起:請洽輔導員辦理。須繳交250元行政手續費,及自申請預定入住日起至完成取消申請當日止,每日150元之短期住宿費用。

二、 繳費相關注意事項:

  • (一)  繳費日期:辦理進住手續前。
  • (二)  住宿費繳費方式:至各校區自動繳費機繳交。
  • (三)  住宿費計費方式:每日150元,住宿期間電費另計。
  • (四)  電費計算方式與繳交時間:依寒假收費標準2.64元/度。請依各舍規定時間繳費。

三、 辦理進住手續:

  • (一)  辦理時間:110年2月7日、8日、9日及10日期間每日 9時-12時、13時-17時。其餘時段不受理。
  • (二)  辦理地點:請至各棟宿舍洽管理人員辦理。
  • (三)  辦理所需物品(缺一不可):
    • 1、身分證明文件。
    • 2、提前進住短期住宿費收據。
    • 3、110學年度第二學期住宿費收據。即使未達繳費期限仍須於進住時即出示繳費收據。
    • 4、110-2學期補宿提前入住者另須填寫住宿資料卡並列印出紙本繳交。住宿資料卡填寫網址:http://dorm.osa.ncku.edu.tw/index_prof.php?lang=zh
  • (四)注意事項
    • 1、進住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他人代辦。申請後因故無法配合時間進住者,請事先洽各宿舍輔導員。
    • 2、辦理提前入住時將一併查驗110學年度第二學期住宿費繳費收據,請於進住前完成繳費。

四、 辦理搬遷:

  • (一)  應辦理搬遷者:住宿寢室與110學年度第二學期床位不同者。
  • (二)  搬遷時間:依輔導員通知時間為準。逾時完成離宿清點者違規記點5~8點,另加收逾時歸還寢室費用每日200元及1000元清潔費。
  • (三)  辦理方式:按各宿舍離宿規定辦理。
  • ※請注意:有違規記點者將影響日後各項床位申請!

五、 其他注意事項:

  • (一)  住宿期間,受勒令退宿處分或自行申請退宿者,其已繳納之住宿費不予退費。
  • (二)  住宿期間,將進行不定時抽查。如查獲未申請提前進住卻以個人物品佔用空位或私自進住者,將依住宿相關管理規定及學生獎懲要點處理。
  • (三) 本校得視防疫量能及疫情狀況,機動調整防疫措施、暫停提前進住申請及開放家長入內。

六、 承辦人: 董先生。聯絡方式: z10303037@email.ncku.edu.tw,06-2757575#86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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