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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110學年度第2學期起至111學年度第1學期止,冷氣電力收費調整。

主旨:本校學生宿舍110學年度第2學期起至111學年度第1學期止,冷氣電力之收費調整標準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本校99年10月7日學生宿舍服務暨輔導委員會議通過之學生宿舍電費收費調整,採分級分段收費並視上一年度平均每度用電(基本電價)調整各級距的電價。

二、另依本校營繕組提供之109年度平均每度用電電費(基本電價)為2.64元,較108年度平均每度用電電費(基本電價)2.58元,增加0.06元。

三、本校學生宿舍110學年度第2學期(111.2.1)至111學年度第1學期(112.1.31)止冷氣電力收費調整之詳細費率如附表

四、本案已通過 110學年度11月26日第二次宿委大會及12月23日 110學年度第一次宿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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