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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學年度上學期離宿時間、寒假留宿、101-2 進住等作業時程

主旨:公告本學期離宿清空期間為102年1月18日(五)至1月20日(日)中午12時止,請未申請寒假留宿同學於此期間內完成離宿清點手續並遷出宿舍。

說明:

  1. 依101年10月25日舍長大會決議案辦理。

  2. 未申請寒假留宿同學應於旨揭規定期間內完成離宿作業,並最遲於102年1月20日中午12時前清理寢室內私人物品、完成離宿清點手續並搬離宿舍。

  3. 寒假留宿需更換寢室者,需於102年1月21日(一)至1月22日(二)中午12時前,完成換寢搬遷並辦理新寢室進住手續與舊寢室離宿清點手續,辦理時間無法與前項離宿時間橫跨或延後。

  4. 依據本校學生宿舍契約書第十一條規定,遷出時未依公告時間完成離宿清點手續,依情節輕重記五至八點宿舍違規記點,並酌收清潔費壹仟元。又依據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第十條第一款,得由檢查人員認定寢室損壞或髒亂程度,照價賠償設備損毀費用與酌收清潔費壹仟元。

  5. 各宿舍之「101學年度第1學期&102年度寒假」離宿時間表、清點手續、辦理流程及注意事項,請參閱舍內公告。如有任何疑慮或特殊困難者,請依附件說明,事先洽詢各宿舍之服務人員進行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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