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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宿舍區廢棄腳踏車回收事項

主旨:公告100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宿舍區廢棄腳踏車回收事項。

說明:

一、 凡停放於宿舍區腳踏車須張貼自行車識別證,未貼者視為廢棄無主車輛將張貼紅色告發單,自行車識別證請向舍長或工讀生及管理員領取。(告發單如附件一表一)

二、 視為廢棄腳踏車將於101年3月15日至3月29日拖吊集中於各宿舍區,此段期間並辦理失主認領,請憑車鑰匙及學生證向各宿舍區管理員或值勤人員辦理認領。

三、各宿舍區廢棄腳踏車集中點:

◎光復宿舍─光一舍後方空地(靠圍牆側)。
◎勝一、四、六舍─勝一舍正門前草地(游泳池前)。
◎勝八、九舍─勝九後方空地。
◎勝二、三舍─勝三後方空地。
◎敬業宿舍─敬二舍前方空地。

 

四、凡未認領廢棄腳踏車自101年4月11日起由軍訓室拖吊至光復宿舍區廢棄腳踏車集中場。

五、100學年度第2學期廢棄腳踏車回收計畫。(如附件一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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