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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學年度特殊床位申請登記注意事項

主旨:公告101學年度特殊床位申請登記注意事項。
說明:
一、特殊床位申請資格依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第四條第二項規定如下:
(一)障礙生: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二)國際交換學生。
(三)家境貧困持有社政單位低收戶證明者。
(四)僑生、外籍生領有獎學金者(由國際學生事務組出具證明)。
(五)家庭突遭不可抗拒之天災害持有社政單位證明者。
(六)當學年度學生宿舍自治委員會委員。
(七)無違規記點,且優良記點累滿十五點者。
(八)其他有特殊情形並附證明者。
二、另依據前述管理規則第四條第三項規定略以,本項第一至八款已有宿舍違規記點者或前項不得申請住宿者,不得以特殊理由申請保留床位。故凡需申請101學年度特殊床位保留者,務請依規定時間內完成銷點,未完成者視同放棄特殊床位保留,不得異議。宿舍違規記點查詢網址:http://dorm.osa.ncku.edu.tw/index_dormstu.php
三、有違規記點欲進行銷點者,請於收到違規系統通知發出日20日內,逕至住宿服務組提出銷點申請,如有特殊情況,務請於公告開放線上特殊床位申請日之前一個月完成銷點,以免屆時影響同學線上特殊床位申請權利。
四、101學年度特殊床位申請線上登記,預定於101年1月中旬公告,2月下旬開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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