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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學年度下學期離宿清空期間為100年6月30日至7月2日下午3時止,未申請暑假留宿同學需於此期間內完成離宿清點並遷出宿舍。

主旨:公告本學期離宿清空期間為100年6月30日至7月2日下午3時止,未申請暑假留宿同學需於此期間內完成離宿清點並遷出宿舍。
說明:
  1. 依本校100年4月20日舍長大會決議案辦理。
  2. 未申請暑假留宿同學應於旨揭規定期間內完成離宿作業,並最遲於100年7月2日下午3時前清理寢室內私人物品並搬離宿舍。
  3. 暑假非留宿於原本寢室同學需於100年7月3日至7月4日中午12時前,完成換寢搬遷並辦理新寢室進住手續與舊寢室離宿清點手續。
  4. 依據本校學生宿舍契約書第十一條規定,遷出時未完成離宿清點手續,酌收手續費參佰元及清潔費。又依據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第十條第一款,得由檢查人員認定損壞或髒亂程度,酌收清潔費壹仟元。
  5. 各宿舍之離宿時間表、清點手續、辦理流程及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如有任何疑慮或特殊困難者,請依附件說明事先洽詢各宿舍之服務人員進行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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