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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宿舍普查作業

主旨:公告本校99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宿舍普查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1. 各學生宿舍將於2月24日至3月11日擇期進行住宿人員普查,請住宿生留意各舍舍內公告,並依舍內公告時間參加普查,以確認住宿。
  2. 住宿生如未能於規定期間內接受普查者,務須於事前向各舍普查工作人員提出說明並請假,惟請假以壹次為限。普查請假之住宿生仍應於各舍公告補普查之期間內接受補普查。
  3. 再次提醒同學,如99學年度第二學期不欲住宿,應盡速向各舍輔導員辦理退宿手續並完成離宿財產清點。依據宿舍管理規則第十三條,於公告進住日後非因休學、退學、畢業或意外事故申請退宿者,其住宿費以每日130元收取,計費日數以財產清點完成日為基準日,並加計250元手續費,惟因考量同學經濟負擔,故調整計費方式如下:
    1. 於3月11日前辦理退宿並完成離宿財產清點者,其住宿費自公告開放進住日起(2月16日)至完成離宿財產清點日止,以每日130元計費,宿網費200元及行政手續費250元另計。
    2. 於3月14日起辦理退宿者,其住宿費以周次比例計費,宿網費200元及行政手續費250元另計。惟以周次比例計費之應繳金額如低於3月13日止以日計費之金額,則應繳金額為至3月13日止以日計費之金額。
  4. 未接受或完成普查作業者,視為放棄該床位,取消住宿資格,已繳之住宿費不予退還,未繳納之住宿費列入離校控管,且仍須辦理退宿申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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