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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99學年度第2學期起至100學年度第1學期止冷氣電力收費調整

主旨:公告本校學生宿舍99學年度第2學期起至100學年度第1學期止冷氣電力收費調整,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1. 為落實節約能源及宿舍收支係專款專用採使用者付費原則,依本校99年10月7日學生宿舍服務暨輔導委員會議通過之學生宿舍電費收費調整,採分級分段收費,並視上一年度平均每度用電(基本電價)調整各級距的電價。依本校營繕組提供之99年度平均每度用電電費(基本電價)為2.59元,較98年度平均每度用電電費(基本電價)2.54元,增加0.05元。
  2. 承上, 本校學生宿舍99學年度第2學期(100.2.1)至100學年度第1學期(101.1.31)止冷氣電力收費調整之詳細費率如附件。
  3. 光一舍、敬二舍、勝九舍因寢室用電與冷氣同一迴路,依99年度平均用電收費為2.59元,仍依99學年度第1學期優惠度數,維持200度不變。
  4. 考量不溯及既往原則,上述方案自公告日起實施,即99學年度第2學期收費及優惠用電度數均以公告日為計算基準,公告日前以舊制計費,公告日後以新制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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