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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冷氣電力收費調整

主旨:公告本校學生宿舍冷氣電力收費調整,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為落實節約能源及宿舍收支係專款專用採使用者付費原則,住服組分析本校學生宿舍98學年度第2學期所有冷氣宿舍之實際電費資料,經提9月27日舍長大會臨時會,初訂學生宿舍電費收費調整方案,復再提9月29日學生宿舍自治委員會議,經全體宿舍自治委員充分討論後,於10月7日提本校學生宿舍服務暨輔導委員會議決後通過:

(一)本校學生宿舍冷氣電力收費採分級分段調整案,其學期與寒暑假之詳細費率表1表2如下:

表1 學生宿舍學期冷氣電力收費費率表

學期
度數範圍

0~150

151~340

341~460

461以上

單價

2.1
(上一年度平均單價-0.44)

2.54(註1)
(上一年度平均單價)

3
(上一年度平均單價+0.46)

3.5
(上一年度平均單價+0.96)

註1:每度2.54元係依本校98年度平均單價訂定,惟下一(99)年度起如因上一(98)年度的平均單價高或低於2.54元,則上表各度數範圍之單價亦依其調整幅度(例:341~460度,上一年度平均單價+0.46,依此類推)配合調整之。

 

表2 學生宿舍寒暑假冷氣電力收費費率表

寒暑假

寒假

暑假

單價

2.54(註1)
(上一年度平均單價)

3.5
(上一年度平均單價+0.96)

備註

單一費率

單一費率

註1:每度2.54元係依本校98年度平均單價訂定,惟下一(99)年度起如因上一(98)年度的平均單價高或低於2.54元, 則上表寒假計費比照前一年度平均單價,暑假配合調整幅度(即上一年度平均單價+0.96)調整。

 

(二)光一舍、敬二舍、勝九舍因寢室用電與冷氣同一迴路,現有免費用電250度(即優惠2元*250度=500元),但98年度平均用電收費為2.54元,爰配合下修至200度 ($500/2.54)。

(三)考量不溯及既往原則,上述方案自公告之日起實施,即本學期收費及免費用電度數均以公告之日為計算基準,公告之日前以舊制計費,公告之日後以新制計費。

二、   承上述決議,考量不溯及既往原則,本校各棟裝有冷氣之宿舍將於99年10月25日進行寢室抄表後,並於當天即公布各寢室之用電度數,費率以每度2元(舊制費率)計價。新費率之起算亦自公布使用度數後即生效,惟新費率係係採分級收費,其每一用電範圍級距的度數以學期4.5個月,自10月25日起至第一學期期末離宿結算電費尚餘3個月,故依各級用電範圍亦依比率計算,詳可參範例二;光一舍、敬二舍、勝九舍因寢室用電與冷氣同一迴路其優惠度數的計算亦參考前述比率計算詳如範例一。

 

計算範例:

範例一:光二舍、三、勝二三舍、敬一舍、敬三舍

度數範圍(一學期)

0~150

151~340

341~460

461以上

新費率調整過渡期之度數範圍(10月25日-學期離宿)

0-100

101-226

227-306

307以上

單 價

2.1

2.54

3

3.5

計算說明

150度*(3個月/4.5個月)=100度

 

範例二:勝九舍、光一舍、敬二舍(寢室用電與冷氣同一迴路)

度數範圍(一學期)

0~150

151~340

341~460

461以上

新費率調整過渡期之度數範圍(10月25日-學期離宿)

0-100

101-226

227-306

307以上

優惠度數

250度*(1.5月/4.5月)+200度*(3月/4.5月)=217度

單 價

2.1

2.54

3

3.5

計算說明

150度*(3個月/4.5個月)=10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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