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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學年度第二學期轉換宿申請通過名單

主旨:公告本校學生宿舍98學年度第二學期轉換宿申請通過名單,請查照。

說明:

一、98學年度第二學期轉換宿申請通過名單如附件。外籍研究生因獎助學金補助金額限制,爰往例以人工紙本申請,結果逕於舍內公告。

二、轉換宿成功者相關辦理注意事項:

(一)手續費: 申請轉換宿成功者,請於進行搬遷前洽結果宿舍輔導員,領取繳費單後,至出納組繳交250元手續費。
(二)住宿費差價:
1、非就學貸款生:
(1)需補差價者,與250元手續費一併至出納組繳交。
(2)需退差價者,則於繳交申請人本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繳費收據影本後,由住宿服務組統一造冊、送審,將差價退至申請人本人郵局帳戶。
2、就學貸款生: 由結果宿舍之輔導員開立250元手續費繳費單,至出納組繳交;住宿費差價之補退請電洽出納組蔡小姐(分機:50607)
(三)申請核定:
1、申請轉入空床位: 系統隨機安排。
2、兩人申請對換: 系統依其申請安排。
3、非對換之轉換宿: 系統隨機安排。
(四)搬遷期限: 99/04/10(六)~99/04/18(日),每日08:30~17:00。
(五)宿網設定: 99/04/09(五)上午計中將刪除轉換宿成功之住宿生期初宿網登錄資料,轉換宿成功之住宿生需重新以新使用者身份登錄始能使用宿網。
(六)男賓協助大學部女生宿舍居民搬遷請依規定時間辦理。(週一~週五 08:30~11:00、13:30~16:00;週六及週日 13:30~16:00)。
(七)鑰匙借用: 各舍管理人員得依公告所載,於查驗繳費收據後,將鑰匙借予換房申請通過者自行打製,或依該舍鑰匙回收與發放規定作業。
(八)如轉換宿之宿舍有寢室電費額度、冷氣費相關規定,請逕洽各舍管理員、舍長或查閱宿舍內公告。
(九)如於申請轉換宿成功名單公告後欲取消申請,須依住宿契約書第十二條第四款規定,繳交250元手續費取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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