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國立成功大學學生宿舍違規審議小組設置要點」第三點第二目部分條文修改 (115/05/07)
主旨: 公告「國立成功大學學生宿舍違規審議小組設置要點」第三點第二目部分條文修改,詳如說明。
說 明:
一、 本次修正概要:舍區委員之產生方式改由宿委會主委推派自治委員,不再限於特定舍區,兼顧組織運作彈性與實務需求,使委員會運作更為順暢。。
二、 案經114年6月11日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八次宿委大會全體委員會審議通過,並經秘書室法制組審視完成、115年5月7日114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學務主管會議討論及審議通過。
三、 要點連結如下:「國立成功大學學生宿舍違規審議小組設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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