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學期學生宿舍普查 (115/2/23 - 3/6)
主旨: 公告本校學生宿舍114學年度第2學期普查作業,詳如說明。
說明:
一、 各學生宿舍將於115年2月23日至115年3月6日期間分別擇期進行住宿人員普查,請住宿生留意各舍公告,並配合附件所載所屬宿舍公告之普查及補普查時間與方式接受住宿普查。
二、 住宿生未能於該棟宿舍公告期間內接受普查者,須於事前提出說明,並於補普查期間內完成普查。
三、 如不須住宿,應於儘速向該棟宿舍輔導員申請退宿。依據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第十三條,於公告進住日後非因休學、退學、畢業或意外事故申請退宿者,其住宿費以日計收,計費日數以財產清點完成日為基準日,並加計250元手續費。開放進住日依身分別不同,請參閱115年寒假住宿相關公告之附表說明。
四、 未接受或未完成住宿普查者,視同放棄其住宿床位,逕由本組取消其住宿床位,惟住宿生仍須辦理退宿申請手續,其住宿費金額結算至普查截止日(115年3月6日)止。住宿生須於繳畢全額住宿費後,持繳費收據及相關文件辦理剩餘住宿費退費。未完成退宿申請手續者,已繳之住宿費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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