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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學期學生宿舍普查

主旨:公告本校111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宿舍普查作業,詳如說明。

說明:

一、    各學生宿舍將於112年2月13日至112年2月24日期間分別擇期進行住宿人員普查,請住宿生留意各舍舍內公告,並依舍內公告之普查及補普查時間完成普查,以確認住宿。

二、    住宿生未能於該棟宿舍公告期間內接受普查者,須於事前提出說明,並於公告補普查之期間內完成普查。

三、    住宿生如不欲住宿,應於儘速向該棟宿舍輔導員申請退宿。

四、    依據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第十三條,於公告進住日後非因休學、退學、畢業或意外事故申請退宿者,其住宿費以每日新臺幣150元收取,計費日數以財產清點完成日為基準日,並加計250元手續費。開放進住日依身分別不同,請參閱112年寒假住宿相關公告之附表說明。

五、    未接受普查作業或未完成普查作業者,視同放棄該床位,逕由本組取消其住宿床位,惟住宿生仍須辦理退宿申請手續,其住宿費金額結算至普查截止日(112年2月24日)止,需先繳交全額住宿費後,持繳費收據及相關文件辦理剩餘住宿費退費。未完成退宿申請手續者,已繳之住宿費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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