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學生宿舍111學年度第1學期起至112學年度第1學期止,冷氣電力之收費調整標準詳如說明。
主旨:本校學生宿舍111學年度第1學期起至112學年度第1學期止,冷氣電力之收費調整標準詳如說明。
說明:
一、 依據本校99年10月7日學生宿舍服務暨輔導委員會議通過之學生宿舍電費收費調整,採分級分段收費並視上一年度平均每度用電(基本電價)調整各級距的電價。
二、 另依本校營繕組提供之110年度平均每度用電電費(基本電價)為2.67元,較109年度平均每度用電電費(基本電價)2.64元,增加0.03元。
三、 本校學生宿舍111學年度第1學期(111.9.1)至112學年度第1學期(113.1.31)止冷氣電力收費調整之詳細費率如附表
四、 因本年度台電另外公告電價調整,因此本次電價調整基礎將依台電公告調幅合併調整。(依照台電新聞稿,高壓特高壓用戶調整幅度為15%參考附圖)因此本次電價調整計算基礎修正為3.07(2.67*1.15=3.07),且提早為111年9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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