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國立成功大學學生宿舍住宿契約書》及《國立成功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則》
主旨:本校《國立成功大學學生宿舍住宿契約書》及《國立成功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則》修正後,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國立成功大學學生宿舍住宿契約書
- (一) 本次修正概要:
- 1. 第九條第一項:依據大學法第27條規範,學生若有欠費之行政管理措施,不得與涉及畢業條件或離校之相關畢業證書做不當聯結。如有欠費,則應循學生獎懲規定規範處理。
- (二) 案經111年4月13日住宿服務組組務會議、114年4月19日宿委大會、111年5月3日學務主管會議、111年5月18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宿舍服務暨輔導委員會會議之充分討論與溝通後通過。
二、 國立成功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則
- (一) 本次修正概要:
- 1. 第二條、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為符合宿舍實行現況,部分條文文字及標點符號酌作修正。
- 2. 第七條第一項及第十條第一項:依據大學法第 27 條規範,學生若有欠費之行政管理措施,不得與涉及畢業條件或離校之相關畢業證書做不當聯結。如有欠費,則應循學生獎懲規定規範處理。
- 3. 第九條第二項:為使停權期限與懲處方式更具公平性,並改正住宿居民僥倖心態,故將本法加以更詳細之規定。
- 4. 第十二條第三項、第十三條:110 年 12 月 23 日 110 學年度第 1 學期學生宿舍服務暨輔導委員會修正通過,原「學生住宿契約書」修正為「學生宿舍住宿契約書」。
- (二) 案經 111年4月13日住宿服務組組務會議、111年4月19 日宿委大會、111年5月3日學務主管會議、111年5月27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事務會議之充分討論與溝通後通過。
三、 要點連結如下:《國立成功大學學生宿舍住宿契約書》、《國立成功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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