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1學期住宿費減免辦理事項
主旨:公告109學年度第1學期住宿費減免辦理事項。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及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第四條辦理。
二、109學年度第1學期住宿費減免適用期間,係指109年9月7日起至110年1月上旬止,不含寒假期間(109年7-8月),住宿截止時間依離宿公告之說明為準。
三、辦理減免日期:109年9月7日(一)上午9時至109年9月25日(五)下午4時止。
四、申請方式:請依據說明三辦理期限,繳交下列資料至住宿服務組,逾期恕不受理。
- (一)108學年度第2學期學期成績單正本,學業總成績須達60分以上。
- (二)109年度鄉鎮市區公所核發開立且列有申請學生本人姓名之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五、申請宿舍費減免核准者,以該身份別最低住宿費為其住宿費減免金額,如申請者之住宿費超過其減免金額,則需繳交差額。
六、符合住宿費減免申請資格者,進住前暫緩繳交住宿費,待申請核准後,另補繳住宿費差額。
七、業務承辦人董小姐, 聯絡方式: (06)275-7575 轉分機86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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