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宿舍提前進住申請相關事項
主旨:公告109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宿舍提前進住申請相關事項
公告事項:
一、申請說明:
- (一)申請資格:109學年度第一學期已確定床位之住宿生,不含來校交換生。惟有違規記點10點或住宿費繳費紀錄異常者、開放申請期間屬停權狀態者,須待前述原因消除後始得申請。
- (二)開放提前進住之住宿日期及時間:109年8月27日起至9月3日之上班時間,非上班時間不受理進住手續。
- (三)系統開放申請時間:自109年8月11日10:00起至9月4日9:00止。須於預定入住日三個工作天前完成線上申請。未於三個工作天前完成線上申請須繳交行政手續費250元。
- (四)申請網址:http://dorm.osa.ncku.edu.tw/index_overseas.php
- (五)住宿安排:由輔導員依床位狀況安排,須配合轉換宿搬遷。
- (六)取消申請方式及收費標準:經通知住宿安排後,請洽輔導員辦理。須繳交250元行政手續費。
- (七)異動申請方式及收費標準:自申請預定入住日起,請洽輔導員辦理。須繳交250元行政手續費,及自申請預定入住日起至完成取消申請當日止,每日150元之短期住宿費用。
二、繳費相關注意事項:
- (一)繳費日期:辦理進住手續前。
- (二)住宿費繳費方式:至各校區自動繳費機繳交。
- (三)住宿費計費方式:每日150元,住宿期間電費另計,於辦理離宿時結算。
- (四)電費計算方式與繳交時間:依暑假收費標準3.52元/度。請依各舍規定時間繳費。
- (五)入住前須先繳交109學年度第一學期住宿費,並於入住時出示繳費收據。
三、辦理進住手續(缺一不可):
- (一)辦理時間:上班時段(週一至週五09:00至12:00、13:00至17:00)。須申請者本人親自辦理,不得委託他人代辦。若申請後因特殊原因無法配合時間進住者,請洽各宿舍輔導員。
- (二)辦理地點:請至各棟宿舍洽管理人員辦理。
- (三)辦理所需物品:
- 1、身分證明文件。
- 2、提前進住短期住宿費收據。
- 3、109學年度第一學期住宿費收據。
- 4、住宿資料卡(須自行於系統填寫後列印)。
- 註:住宿資料卡線上填寫網址http://dorm.osa.ncku.edu.tw/index_prof.php?lang=zh
四、提前入住床位與109學年度第一學期床位不同者須於辦理搬遷:
- (一)搬遷時間:依輔導員通知時間為準。逾時完成離宿清點者違規記點5~8點,另加收逾時歸還寢室費用每日200元及1000元清潔費。
- (二)辦理方式:按各宿舍離宿規定辦理。
- ※請注意:有違規記點者將影響日後各項床位申請!
五、申請注意事項:
- (一)住宿期間,受勒令退宿處分或自行申請退宿者,其已繳納之住宿費不予退費。
- (二)住宿期間,將進行不定時抽查。如查獲未申請提前進住卻以個人物品佔用空位或私自進住者,將依住宿相關管理規定及學生獎懲要點處理。
六、問題反應或詢問:請洽所屬宿舍輔導員。聯絡方式:http://housing.osa.ncku.edu.tw/p/412-1052-9830.php?Lang=zh-tw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