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108學年度第2學期起至109學年度第1學期止,冷氣電力之收費調整
主旨:本校學生宿舍108學年度第2學期起至109學年度第1學期止,冷氣電力之收費調整標準詳如說明。
說明:
一、 依據本校99年10月7日學生宿舍服務暨輔導委員會議通過之學生宿舍電費收費調整,採分級分段收費並視上一年度平均每度用電(基本電價)調整各級距的電價。
二、 另依本校營繕組提供之107年度平均每度用電電費(基本電價)為2.56元,較106年度平均每度用電電費(基本電價)2.52元,增加0.04元。
三、 本校學生宿舍108學年度第2學期(109.2.1)至109學年度第1學期(110.1.31)止冷氣電力收費調整之詳細費率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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