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部舊生】108學年度舊生床位指定互換申請(108/4/23-108/4/26)
主旨:108學年度大學部舊生床位指定互換申請作業,詳如公告事項。
公告事項:
一、 108學年度住宿期間係指108年9月中旬起至109年6月中旬止,不含寒暑假期間(109年2月、109年7-8月),寒暑假如有住宿需求,須另依公告說明進行申請。
二、 申請資格:具108學年度大學部床位且已完成床位選填、欲申請於同棟或跨棟宿舍床位指定互換者。
三、 申請時間:108年4月23日至108年4月26日,每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及下午1時30分至4時止。。
四、 申請方式及步驟:
- (一) 申請人雙方持學生證至住宿服務組(勝利校區勝四舍1樓)填寫申請表。
- (二) 申請表及學生證經承辦人覆核無誤後,至自動繳費機繳交行政手續費。
- (三) 將收據繳回本組承辦人進行登錄。
五、 注意事項:
- (一) 為利後續序號遞補申請作業,逾時恕不受理補申請,如仍有指定互換需求,請參加開學後之線上轉換宿申請。
- (二) 無法親自辦理者,可委託本校同學於開放申請時間至本組代辦。代辦時請出示委託書(如附件,請自行下載填寫)、申請人及代辦人雙方之學生證。
- (三) 申請費用:
- 1. 指定互換: 每人每次新臺幣(以下同)250元(行政手續費)。
- 2. 指定互換後退宿: 每人每次500元(含轉換宿及退宿,共計兩筆行政手續費)。
- (四) 為維護床位申請作業之公平性,申請後如需再次異動,須另敘明異動原因,本組得就異動原因保留申請准否權,且若申請再次異動成功,須另繳交250元行政手續費。
- (五) 轉換後退宿者釋出之空床位由本組統一辦理遞補,不得指定轉予特定人員。
六、 承辦人:住宿服務組許小姐,分機:86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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