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國立成功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則》修正版(1071221)
主旨:本校《國立成功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則》修正後,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本次修正概要:
- (一) 修正第十一條部分文字,修正說明如下:
- 1. 將「學籍」修正為「在學資格」。為避免歧義並限定在學生始得住宿
- 2. 案經107年8月15日107學年度第一學期第1次組務會議、107年10月29日107學年度第一學期第1次宿委大會、107年12月21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事務會議之充分討論與溝通後通過。
- (二) 修正第十三條,修正說明如下:
- 1. 修正每日住宿費收費金額為新台幣壹佰伍拾元。
- 2.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消費者物價指數,自民國98年住服組成立其物價指數為92.92至106年其物價指數為100.62,消費者物價指數增加7.7%;以及民國98年每小時基本工資95元至108年每小時基本工資150元,其基本時薪不斷調漲,故擬調整每日住宿費之收費標準。
- 3. 案經107年5月11日106學年度第二學期第3次組務會議、107年06月01日106學年度第二學期第3次宿委大會、107年12月21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事務會議之充分討論與溝通後通過。
二、 本次修正實施日期:
- (一)第十一條條文:公告後實施。
- (二)第十三條條文:因現住宿生已簽署107學年(至108.07.31止)之住宿契約書,為避免爭議,費用調整公告後實施日期為自108學年(108.08.01)起再行實施。
三、 要點連結如下:《國立成功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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