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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第二學期住宿費減免申請(108/2/18-108/3/5)

主旨:公告107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費減免辦理事項。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及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第四條辦理。

二、    107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費減免適用期間,係指住宿108年2月18日起至108年6月中旬止,不含暑假期間(108年7-8月),住宿截止時間依離宿公告之說明為準。

三、    辦理減免日期:108年2月18日(一)上午9時起至108年3月5日(二)下午4時止。

四、申請方式:依據說明三辦理期限,繳交下列資料至住宿服務組,逾期恕不受理。

  • (一)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期成績單正本,學業總成績須達60分以上。
  • (二)108年度鄉鎮市區公所核發開立且列有申請學生本人姓名之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五、申請宿舍費減免核准者,以該身分別最低住宿費為其住宿費減免金額,如申請者之住宿費超過其減免金額,則需繳交差額。

六、業務承辦人盧先生,聯絡方式:(06) 275-7575轉分機86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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