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床位放棄辦理方式
主旨:如欲放棄107學年度第二學期住宿床位,請依說明完成申請。
說明:
一、 依據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第十一條,住宿申請以一學年為原則。107學年第二學期無住宿意願者,須申請退宿並完成離宿清點手續。
二、 退宿申請方式:請攜帶下列證件及申請表洽所屬宿舍輔導員辦理。
(一) 申請退宿住宿生本人學生證。委託本校在學學生代辦者須出示申請人及代辦人雙方學生證。
(二) 已填畢之退宿申請表紙本。退宿申請表下載路徑:住服組首頁主選單之表單下載。
三、 計費方式:
(一) 107學年度第二學期開放入住日前一日止:須依本校學生住宿契約書規定繳交行政手續費250元。
(二) 107學年度第二學期開放入住日起:除須繳交行政手續費250元外,另須繳交自107學年度第二學期開放入住日起至完成退宿及離宿清點相關手續(含當日)止之住宿費。
(三) 詳細計費方式請參閱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第十三條。
四、 107學年度第二學期開放入住日依108年寒假住宿身分別不同而各異,詳情請參閱107年10月29日本組首頁之108年寒假住宿相關公告及附件內容(http://housing.osa.ncku.edu.tw/p/406-1052-186154,r406.php?Lang=zh-tw、http://housing.osa.ncku.edu.tw/p/406-1052-186155,r406.php?Lang=zh-tw)
五、 有住宿需求同學切勿私下頂替床位,請參閱107年10月23日本組首頁之補宿申請公告(http://housing.osa.ncku.edu.tw/p/406-1052-185921,r406.php?Lang=zh-tw),依公告說明申請補宿。依本校學生住宿契約書及學生宿舍管理規則規定,床位不得頂讓、頂替,違者將依本校學生宿舍住宿契約書、宿舍管理規則、學生獎懲要點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