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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宿舍提前進住申請相關事項

主旨:公告106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宿舍提前進住申請相關事項

說明:

一、    申請說明:

  • (一)    申請資格:106學年度第二學期住宿生,不含來校交換生。惟有違規記點紀錄或住宿費繳費紀錄異常者、開放申請期間屬停權狀態者,須待前述原因消除後始得申請。
  • (二)    開放提前進住之住宿日期及時間:107年2月12日、2月13日、2月14日、2月21日、2月22日之上班時間,非上班時間均不受理進住手續。
  • (三)    系統開放申請時間:自107年2月6日10:00起至2月14日10:00及2月21日10:00起至2月23日9:00止,春節連假期間,系統暫停開放申請。須於預定入住日前三個工作天完成線上申請。未於三個工作天前完成線上申請則酌收行政手續費250元。
  • (四)    申請網址:http://dorm.osa.ncku.edu.tw/index_overseas.php
  • (五)    住宿安排:由輔導員依床位狀況安排之,須配合轉換宿搬遷。
  • (六)    取消或異動申請方式及收費標準:
    • 1、經通知住宿安排後:請洽輔導員辦理。須繳交250元行政手續費。
    • 2、自申請預定入住日起:請洽輔導員辦理。須繳交250元行政手續費,及自申請預定入住日起至完成取消申請當日止,每日130元之短期住宿費用。

二、    繳費相關注意事項:

  • (一)    繳費日期:辦理進住手續前。
  • (二)    住宿費繳費方式:至各校區自動繳費機繳交。
  • (三)    住宿費計費方式:每日130元,住宿期間電費另計。
  • (四)    電費計算方式與繳交時間:依寒假收費標準2.68元/度。請依各舍規定時間繳費。
  • (五)    入住前需先完成106學年度第二學期住宿費繳交,並於入住時出示繳費收據。

三、    辦理進住手續(缺一不可):

  • (一)    辦理時間:上班時段(週一至週五09:00至12:00、13:00至17:00)。均須申請者本人親自辦理,不得委託他人代辦。若申請後因特殊原因無法配合時間進住者,請洽各宿舍輔導員。
  • (二)    辦理地點:請至各棟宿舍洽管理人員辦理。
  • (三)    辦理所需物品:
    • 1、身分證明文件。
    • 2、提前進住短期住宿費收據。
    • 3、106學年度第二學期住宿費收據。
    • 4、2吋證件照(106學年度第二學期新住宿生)。

四、    辦理搬遷:

  • (一)    應辦理搬遷者:住宿寢室與106學年度第二學期床位不同者。
  • (二)    搬遷時間:依輔導員通知時間為準。逾時完成離宿清點者違規記點5~8點,另加收逾時歸還寢室費用每日200元及1000元清潔費。
  • (三)    辦理方式:按各宿舍離宿規定辦理。
  • ※請注意:有違規記點者將影響日後各項床位申請!

五、    申請注意事項:

  • (一)    住宿期間,受勒令退宿處分或自行申請退宿者,其已繳納之住宿費不予退費。
  • (二)    住宿期間,將進行不定時抽查。如查獲未申請提前進住卻以個人物品佔用空位或私自進住者,將依住宿相關管理規定及學生獎懲要點處理。

六、    問題反應或詢問:請洽住服組承辦人董先生 (z10303037@email.ncku.edu.tw,886-6-2757575#86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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