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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床位放棄辦理方式

主旨:如欲放棄106學年度第二學期住宿床位,請於106年12月11日前辦理,詳如說明。

說明:

  • 一、    依據本校學生住宿契約書及學生宿舍管理規則,旨揭申請應於12月10日前辦理,惟因106年12月10日適逢假日,故截止期限順延至106年12月11日。
  • 二、    辦理方式:請攜帶下列證件及申請表洽所屬宿舍輔導員辦理。
    • (一)    申請退宿住宿生本人學生證。委託本校在學學生代辦者須出示申請人及代辦人雙方學生證。
    • (二)    已填畢之退宿申請表紙本。退宿申請表下載路徑:住服組首頁主選單之表單下載。
  • 三、    計費方式:
    • (一)    即日起至106年12月11日17時止:免收行政手續費及106學年度第二學期住宿費。
    • (二)    106年12月12日起至106學年度第二學期開放入住日前一日止:須依本校學生住宿契約書規定繳交行政手續費250元。
    • (三)    106學年度第二學期開放入住日起:除須繳交行政手續費250元外,另須繳交自106學年度第二學期開放入住日起至完成退宿及離宿清點相關手續(含當日)止之住宿費,計費方式請參閱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第十三條。
  • 四、    106學年度第二學期開放入住日依107年寒假住宿身分別不同而各異,詳情請參閱本組首頁之107年寒假住宿相關公告及附件內容。
  • 五、    有住宿需求同學切勿私下頂替床位,請參閱106年10月23日本組首頁之補宿申請公告,依公告說明申請補宿。依本校學生住宿契約書及學生宿舍管理規則規定,床位不得頂讓、頂替,違者將依本校學生宿舍住宿契約書、宿舍管理規則、學生獎懲要點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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