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5學年度學生宿舍補宿作業。
主旨:公告105學年度學生宿舍補宿作業。
說明:
- 一、申請資格:本校在學學生尚未取得105學年度宿舍床位且無歷年各項住宿費用尚未繳清、無違規記點達10點以上者。本次申請作業無戶籍地限制,設籍臺南市者亦可申請。
- 二、申請時間:
- (一)
- 1、欲住宿期間:105學年度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寒暑假住宿,請留意本組網頁公告另外申請)。
- 2、申請時間:105年10月27日(四)上午9時起至106年1月4日(三)下午16時止。
- 3、依據本校學生住宿契約書第八條第三項及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第十一條,欲取消105學年度第二學期住宿者,請於105年12月12日(一)下午16時前,至本組網頁下載退宿申請表,並將申請表送該棟宿舍輔導員簽章確認。
- (二)
- 1、欲住宿期間:105學年度第二學期(寒暑假住宿,請留意本組網頁公告另外申請)。
- 2、申請時間:105年12月13日(二)上午9時起至106年6月14日(三)下午16時止。
- (一)
- 三、申請方式:請於上述規範申請時間內,完成線上契約書簽署(網址:http://dorm.osa.ncku.edu.tw/index_lic.php),再於上班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6時親至住服組洽宿舍輔導員登記補宿床位;請留意,未洽宿舍輔導員登記補宿床位者,視同未完成補宿申請程序。
- 四、各棟宿舍開放補宿床位數:請先自行查詢空床狀況後(查詢網址:http://tinyurl.com/p9stwds),再親洽宿舍輔導員登記補宿床位。
- 五、申請注意事項:
- (一)完成補宿申請程序後,預定開放入住日為2個工作天後,費用將依據開放入住日起之剩餘學期住宿週次比例計費。
- (二)補宿床位異動或取消:已完成補宿申請程序者,不論是否有無入住宿舍,如欲辦理床位異動或取消,皆須向宿舍輔導員提出辦理。不論任何因素辦理床位異動或取消者,將依住宿契約書與住宿管理規則等規定酌收行政手續費與住宿費。
- (三)如有歷年各項住宿費用尚未繳清者,務請先至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下載繳費單後至各地臺銀分行臨櫃繳交,並於補宿申請前持繳費收據至住服組銷帳;若有行政手續費、電費欠費、罰款等尚未繳清者,繳交方式請逕洽該棟宿舍輔導員。因違反住宿管理規則或宿舍公約,違規記點累計達十點以上者,須於補宿申請前向本組辦理銷點。上述事項完成後始能申請補宿作業。
- (四)各棟宿舍輔導員聯絡方式查詢:請至學務處住宿服務組首頁>主選單>單位介紹>服務人員(網址:http://housing.osa.ncku.edu.tw/files/11-1065-9830.php?Lang=zh-tw#c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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