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第2學期轉換宿申請
主旨:公告本校學生宿舍103學年度第二學期轉換宿申請作業,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 依據本校學生住宿契約書第八條第二款辦理。
- 申請資格:具103學年度第二學期床位資格者。
- 申請時間:104/03/17上午10時起至104/03/24上午10時止。
- 申請方式:請至住宿服務組住宿e網入口之「轉宿換宿申請」系統,進行線上申請。網址 http://dorm.osa.ncku.edu.tw/index_pc.php。惟外籍研究生因獎助學金補助金額限制,爰往例須另洽所屬宿舍輔導員,以人工紙本方式辦理,詳情請見舍內英文版公告。
- 申請注意事項:
- (一)手續費:申請轉換宿成功者須繳交250元手續費。
- (二)住宿費差價:住宿費差價以各棟宿舍之住宿周次比例計算。各身分別申請人之住宿費差價補退方式如下:
- 非就學貸款生:
- (1)需補差價者:住宿費差價併同250元行政手續費一併至出納組繳交。
- (2)需退差價者:於繳交申請人本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後,由住宿服務組統一造冊、送審,撥款至申請人本人郵局帳戶。
- 就學貸款生:至出納組繳交250元行政手續費;住宿費差價之補退請洽出納組。
- 非就學貸款生:
- (三)申請核定:
- 申請轉入指定寢室之空床位:系統依申請及床位狀況隨機安排。
- 兩人申請對換:系統依其申請安排。
- 申請轉入指定宿舍:系統依申請及床位狀況隨機安排。
- (四)申請通過名單開放查詢時間:104/03/26下午6時後至「轉宿換宿申請」系統頁面查詢。
- (五)搬遷期限:104/03/27至104/03/31。進住及離宿手續應於週一至週五08:30-12:00、13:00-17:00辦理。轉換宿同學請先辦理目標宿舍進住手續後,擇時進行搬遷,並於搬遷完畢後,完成原住宿宿舍之離宿清點手續。
- (六)宿網設定:104/03/30上午計中將刪除轉換宿成功之住宿生期初宿網登錄資料,轉換宿成功之住宿生需於104/03/30 13:00後重新以新使用者身份登錄始能使用宿網。
- (七)男賓協助大學部女生宿舍居民搬遷請依規定時間辦理。(週一~週五 08:30~11:00、13:30~16:00;週六及週日 13:30~16:00)。
- (八)鑰匙借用:各舍管理人員得依公告所載,於查驗繳費收據後,依該舍鑰匙回收與發放規定作業。
- (九)申請後如需異動,請逕於申請開放時間內再次登入轉換宿申請系統,修改原始申請選項即可。
- (十) 為免影響有住宿需求同學之空床位補宿申請,轉換宿結果公告後,申請成功者遷出後之空床位如已預定安排補宿同學進住,申請者不得取消轉換宿,須依申請結果及搬遷期程完成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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