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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學年度第一學期宿舍普查

主旨: 公告本校103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宿舍普查作業,詳如說明。

說明:

  1. 各學生宿舍將於9月15日至9月27日擇期進行住宿人員普查,請住宿生留意各舍舍內公告,並依舍內公告之普查及補普查時間完成普查,以確認住宿。
  2. 住宿生未能於公告期間內接受普查者,須於事前提出說明,並於公告補普查之期間內完成普查。
  3. 住宿生如不欲住宿,應於一般上班日儘速向住宿服務組申請退宿。
  4. 依據宿舍管理規則第十三條,於公告進住日後非因休學、退學、畢業或意外事故申請退宿者,其住宿費以每日130元收取,計費日數以財產清點完成日為基準日,並加計250元手續費,惟因考量同學經濟負擔,故調整計費方式如下: (一)    於9月26日前辦理退宿並完成離宿財產清點者,其住宿費自公告開放進住日起至完成離宿財產清點日止,以每日130元計費,宿網費200元及行政手續費250元另計。開放進住日依身分別不同,請參閱103年暑假住宿申請公告附表。 (二)    於9月29日起辦理退宿者,其住宿費以周次比例計費,宿網費200元及行政手續費250元另計。惟以周次比例計費之應繳金額如低於9月27日止以日計費之金額,則應繳金額為至9月27日止以日計費之金額。
  5. 未接受普查作業或未完成普查作業者,視同放棄該床位,逕由本組取消其住宿床位,惟住宿生仍須辦理退宿申請手續,其住宿費金額結算至普查截止日(9月27日)止,需先繳交全額住宿費後,持繳費收據及相關文件辦理剩餘住宿費退費。未完成退宿申請手續者,已繳之住宿費不予退還,未繳納之住宿費列入離校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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