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大學103學年度宿舍自治委員暨舍長選舉公告
國立成功大學103學年度
宿舍自治委員暨舍長選舉公告
一、依據:《國立成功大學學生宿舍自治委員會組織辦法》及《國立成功大學學生宿舍自治委員會委員選舉實行細則》辦理。
二、選舉職務:
(一)學生宿舍自治委員:3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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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名稱 |
總床位數 |
委員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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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利一舍 |
77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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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利二舍 |
276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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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利三舍 |
32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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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利四舍 |
9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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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利六舍(北棟) |
30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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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利六舍(南棟) |
30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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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利八舍(北棟) |
37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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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利八舍(南棟) |
356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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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利九舍 |
486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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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一舍 |
80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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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二舍 |
1012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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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三舍 |
19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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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業一舍 |
70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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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業三舍(北棟) |
208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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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業三舍(南棟) |
292 |
2 |
委員名額依據《國立成功大學學生宿舍自治委員會委員選舉實行細則》
(二)宿舍舍長:各棟宿舍1名。
三、參選條件:
- 學生宿舍自治委員:應具備102或103學年度該宿舍住宿資格者。
- 宿舍舍長:應具備102或103學年度該宿舍住宿資格者。
- 對宿舍事務具服務熱忱與意願。
- 無任何宿舍違規記點。
四、選區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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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區劃分表 |
103學年度住宿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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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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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學年度 住宿權 |
有 |
選區為103學年度 住宿棟別 |
選區為102學年度 住宿棟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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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選區為103學年度 住宿棟別 |
不符合參選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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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參選登記:
(一)時間:103年4月7日0時起至103年4月11日17時止。
(二)方式:請至http://www.jotform.com/form/20511001548填寫報名表 (可由住宿服務組網站→宿委會→宿委會選舉連結至報名網頁)
(三)參選登記審核結果將於103年4月11日24時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未收到通知者,請於103年4月12日24時前來信(dormcommittee.ncku@gmail.com)告知,逾時視同放棄參選。
六、當選條件:
- 投票總人數超過各宿舍住宿生總數的20%為有效選舉。
- 非同額競選時,獲得相對多數選票之候選人為當選人。若票數相同,則抽籤決定當選人。
- 同額競選時,候選人須獲得至少總票數60%的贊成票方能公告當選。
七、當選福利與權利義務:
(一)宿舍自治委員:
- 保留住宿床位,保留方式如下:
(1) 具有103學年度住宿資格者,保留104學年度住宿床位。
(2) 不具103學年度住宿資格者,保留103學年度住宿床位。
- 當選人應受宿委會及住服組實施之幹部訓練。
- 出席每月宿委大會參與討論,並議決宿舍相關事項。
- 協助宿舍行政人員處理各項行政工作及突發狀況。
- 監督所屬宿舍行政事務。
- 服委室實習四十小時。
(二)舍長:
- 保留住宿床位,保留方式如下:
(1) 具有103學年度住宿資格者,保留104學年度住宿床位。
(2) 不具103學年度住宿資格者,保留103學年度住宿床位。
- 當選人應受宿委會及住服組實施之幹部訓練。
- 提供每學期工讀時數。
- 為所屬宿舍總負責人。
- 調查並反應住宿同學需求及建議宿舍更新修繕意見。
- 依宿舍管理規則執行宿舍各項管理。
- 執行住服組與宿舍自治委員會各項分派事務。
- 分派行政事務予該舍樓長並督導之。
- 詳細工作職責及每月例行工作概述,請至住服組網站參閱<< 國立成功大學學生宿舍服務幹部設置要點>>。
八、投票時間及方式:103年4月22日(二)晚上七點到九點於各宿舍內舉辦投票。
九、參選人競選宣傳日期:103年4月15日起至103年4月21日。
十、選舉結果公告日:103年4月23日
十一、注意事項:
- 當無法達成有效選舉時:新任委員及新任舍長無法順利選舉產生時,應再公告補選之;若仍無法順利產生,得由住宿服務組與自治委員共同遴選優秀住宿生,報請學務長聘任之。
- 參選人資料如有不實,將取消其參選資格。
- 依據《國立成功大學學生宿舍自治委員會組織辦法》,參選人如於選舉期間有任何違規記點,取消其參選資格。
- 若各參選人對選舉結果有疑問,須於103年4月24日前寄信至宿委會信箱:dormcommittee.ncku@gmail.com。
- 若有任何問題,請至夢大宿委會版或宿委會粉絲專頁詢問。
- 歡迎有興趣為宿舍服務的居民加入宿舍自治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