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床位放棄辦理方式
主旨:如欲放棄102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床位,請於102年12月10日前辦理,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 一、辦理依據:本校學生住宿契約書第八條第三項及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第十一條。
- 二、辦理方式:請填寫退宿申請表,並將申請表送該舍輔導員簽章確認。退宿申請表下載路徑:住服組首頁a表單下載,亦可向各舍服委室索取紙本。
- 三、辦理時程及費用核算方式:為期擁有住宿權同學更珍惜在校內住宿所享有資源,並兼顧其他仍有住宿意願同學床位申請之權益,辦理放棄102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床位各時程及費用核算方式如下:
- (一)即日起至102年12月10日17:00止:免收行政手續費及102-2學期住宿費。
- (二)102年12月11日起至102-2學期開放入住日前一日:須依本校學生住宿契約書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繳交行政手續費250元。102-2學期開放入住日以103年寒假住宿身分別為準。
- (三)102-2學期開放入住日起:除須繳交行政手續費250元外,亦須依宿舍管理規則規定繳交自102-2學期開放入住日起至完成退宿相關手續(含當日)止每日新臺幣130元之短期住宿費。102-2學期開放入住日以103年寒假住宿身分別為準。
- 四、有住宿需求同學切勿私下頂替床位。請依住服組102年10月30日之公告(http://housing.osa.ncku.edu.tw/files/14-1065-113391,r406-1.php)申請補宿。依本校學生住宿契約書第六條第一項及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床位不得頂讓、頂替,違者將依住宿契約書、宿舍管理規則、學生獎懲要點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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