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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下學期,離宿清空期限為102年6月30日(日)中午12時止,請未申請暑假留宿同學於此期限前完成離宿清點手續並遷出宿舍。(暑假留宿申請方式預計於

主旨:公告本學期離宿清空期限為102年6月30日(日)中午12時止,請未申請暑假留宿同學於此期限前完成離宿清點手續並遷出宿舍。(暑假留宿申請方式預計於5月份公告)
說明:
一、    依102年3月21日舍長大會決議案辦理。
二、    未申請暑假留宿同學應於旨揭規定期間內完成離宿作業,並最遲於102年6月30日中午12時前清理寢室內私人物品、完成離宿清點手續並搬離宿舍。
三、    暑假留宿需更換寢室者,需於102年7月1日(一)至7月2日(二)中午12時前,完成換寢搬遷並辦理新寢室進住手續與舊寢室離宿清點手續,辦理時間無法與前項離宿時間橫跨或延後。
四、    依據本校學生宿舍契約書第十一條規定,遷出時未依公告時間完成離宿清點手續,依情節輕重記五至八點宿舍違規記點,並酌收清潔費壹仟元。又依據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第十條第一款,得由檢查人員認定寢室損壞或髒亂程度,造價賠償設備損毀費用與酌收清潔費壹仟元。
五、    各宿舍之「101學年度第2學期&102年度暑假」離宿時間表、清點手續、辦理流程及注意事項,請參閱舍內公告。如有任何疑慮或特殊困難者,請依說明,事先洽詢各宿舍之服務人員進行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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