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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通報]端午節連假期間,請提醒學生避免不必要移動

教育部通報

端午節連假期間,請提醒學生避免不必要移動

110年6月10日

  • 一、配合指揮中心宣布提升COVID-19疫情到全國三級警戒,及三級警戒期間應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本部業以110年5月26日臺教高通字第1100074113號函及6月8日臺教高通字第1100076983號函規定,學校不得強制學生離宿返鄉;倘學生已返鄉,也避免再返回學校宿舍。學校亦不得強制學生返宿整理或清空宿舍。同時請學校針對住宿學生提供相關協助。
  • 二、110年6月12日至6月14日適逢端午節連假,本部重申上開通函規定,請學校再次提醒住宿學生,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倘學生已返鄉過節,也避免再返回學校宿舍,並請住宿學生亦應完全配合學校相關宿舍管制及健康管理措施,共同落實校園防疫。
  • 三、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以下窗口:
    • (一)高教司:邱淑貞小姐02-77366304/susan201907@mail.moe.gov.tw。
    • (二)技職司:王孟禎小姐02-77366165/meng@mail.mo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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